第一條 為強化班級在學生管理中的作用,發(fā)揮班集體的影響力、感召力和凝聚力,根據《合肥經濟學院學生管理規(guī)定》和有關文件精神,結合我校實際情況,特制定本評選辦法。
第二條 先進班級評選工作應堅持公開、公平、公正原則。
第三條 先進班級評選對象為合肥經濟學院隸屬的專業(yè)小班。
第四條 先進班級評選條件:
(一)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,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,熱愛社會主義祖國,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,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、理論自信、制度自信、文化自信,樹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,理想信念堅定。
(二)能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、法令,嚴格遵守校紀校規(guī),班級無受違紀處分的學生。
(三)班委會和團支部健全,且在班集體組織建設和集體活動中發(fā)揮核心作用;
班團干部工作密切配合,團結實干,以身作則,表率作用強,能團結和帶動同學積極開展各項有益活動,認真完成學校安排的各項任務,積極做好班級同學的思想工作,受到同學的肯定。
(四)班級同學有較強的集體觀念,同學之間團結友愛,相互幫助。
(五)班級同學熱愛所學專業(yè),學習態(tài)度端正,刻苦鉆研;遵守學習紀律,學習風氣濃厚,全班同學各科平均成績在全校突出。
(六)全班同學在參加各項集體活動中成績突出;寢室衛(wèi)生保持整潔,衛(wèi)生宿舍檢查全部合格,本學年內星級文明宿舍不少于2個。
(七)全班同學積極參加體育鍛煉,《學生體質健康標準》均達到及格以上(含及格)等級。
(八)班級不及格率較低;英語四六級通過率高(一年級英語平均成績較高);欠費率較低。
第五條 評選程序和方式:
(一)由學校綜合測評領導小組負責,統(tǒng)一領導學校先進班級評定工作。
(二)學生班級對照評選條件,實事求是地對本班級工作進行評估,形成完整的書面總結及相關的材料。
(三)學校評選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參評學生班級進行交流、互評,按照本辦法規(guī)定的比例確定初評班級,在學校內公示五個工作日后報學校批準。
第六條 先進班級評選比例不超過參評班級總數的15%。
第七條 表彰與獎勵:
(一)學校頒發(fā)“先進班級”榮譽證書。
(二)學校對獲獎班級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。
(三)學校級先進班級作為參加省級和國家級先進班集體的評選條件。
第八條 嚴禁弄虛作假,一經查實,取消其參評資格。已經評上的班級,學校將收回已發(fā)放的獎金和獎狀,并追究輔導員、主要班級學生干部責任。
第九條 附則
(一)本辦法由學生處負責解釋。
(二)本辦法自發(fā)布之日起施行。